NLYV 25 电缆交货长度标志和包装护套不同型号的电线应采用不同的护套。
NIYV、NIVV ……………………………………………… PVC - s1 型注1 st 本标准规定为 6 个月。
2 序号 3 . 1 成品电线试验根据用户和制造厂的协议,可减少试验的数量。
交货长度电线的交货长度不短于 200m,导体截面在 10mm2 及以下者允许不短 于 50m 的短段电线交货,其数量应不超过交货总长度的 10%。
根据双方协议,允许任何长度的成品电线交货。
成品电线长度计量误差应不超过 ± 0 .5%。
标志和包装成品电线的护套表面应有制造厂名和型号,或制造厂名、型号和电 压的连续标志。
标志应字迹清楚,容易辨认,耐擦。
标志可以印刷在绝缘或护套上,也可以采用凹模或凸模压印在护套上。
允许使用标志带,标志带应连续地置于绝缘和护套之间。
标志带上 应印有厂名、产品型号及电压。
标志带的厚度应不小于 0 . 05mm,宽度应 不大于 5mm。
一个完整的末端,与下一个标志的始端之间的距离,护套上应不超 过 500mm,绝缘上应不超过 200mm,标志带上应不超过 200mm。
成盘或成圈电线应卷绕整齐,妥善包装,电缆盘应符合 JB/T 8137 的 规定。
每圈或每盘上应有标签,并证明: a)制造厂名称及商标;b)电线型号及规格(导体结构):mm2;c)额定电压:V;d)长度:m;e)重量:kg;f)制造日期:年、月;g)标准编号:JB/T 2171— 1999h)电缆盘正确旋转方向。
装箱时,箱体外壳上应标明: a)制造厂名称;b)产品型号、规格及
裁线机额定电压:mm2、V;c)箱体外形尺寸及重量:mm x mm x mm、kg;d)防潮、防掷标志。
使用导则电线额定电压 U0/ U 为 450/750V。
额定电压是电线设计和电性能试验用的基准电压,用 U0/ U 表示,单 位:V。
U 电线系统任一两相导体之间电压的有效值。
U0 任一绝缘导体和“地”(金属屏蔽、金属套或周围介质)之间电压的 有效值。
当电线使用于交流系统时,电线的额定电压应不小于该系统的标称 电压。
当使用于直流系统时,该系统的标称电压应不大于电线额定电压 的 1. 5 倍。
系统的工作电压允许不超过标称电压的 10%。
电线的长期工作温度应不超过 70℃。
电线敷设安装时环境温度应不低于 0℃,允许弯曲半径为: 导体标称截面为 35mm2 及以下的电线应不小于 6D。
导体标称截面为 50mm2 及以下 的电线应不小于 8D( D 电线外径, mm)。
电线的敷设深度应大于 0 .8m。
冻土层深度大于 0 . 8m 的地区,应敷 设在冻土层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