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缆厂家质量技术标准5.1 合同货物名称、规格(型号)见本合同附件2。
5.2 本合同所供设备的技术规范、技术经济指标和性能保证值见本合同附件2。
5.3 合同货物应同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技术标准、货物来源国及使用国的国家及行业标准;以上标准不一致的以很严格、很保守、很高规格的标准为准。
5.4 合同货物交货前,遇国家颁布很新更高要求的强制性标准,卖方应立即停止生产,并通知买方,等待买方的进一步指示;因卖方未及时停产、通知等造成的损失由卖
裁线机方承担。
5.5 卖方应保证在风电场特殊气候及地质条件下,合同货物必须达到“本合同附件2(技术协议)”、“技术资料”等对合同质量和性能保证值的要求。
5.6 卖方应保证合同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寿命要求,对不符合寿命要求的部件,卖方应随时更换和负进一步责任;同时卖方保证合同货物在寿命周期内,不会因任何潜在缺陷发生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
若由于合同货物的潜在缺陷发生了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所有因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卖方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