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1分屏和总屏对绞通信电缆
本部分对绞通信电缆用于传输模拟信号,多线对电缆应同时具有分屏蔽和总屏蔽结构。
所有电缆应采用阻燃型电缆或阻燃耐火型电缆。
成品电缆除结构尺寸、电气性能、机械性能和燃烧性能等应符 合 IEC 60092-376 和 IEC 60092-350 的相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5.3.1.1电缆型号
根据使用条件的不同分为两类,一类是传输通信模拟信号的电话用分屏蔽和总屏蔽对绞通信电缆,该电缆具有低烟无卤阻燃特性;第二类是用于扬声器和话站用分屏蔽和总屏蔽对绞通信电缆(具有低烟无卤阻燃耐火特性)。
电缆的型号和产品表示方法应符合附录B规定。
5.3.1.2导体
导体表面应光洁,无油污,无损伤绝缘的毛刺、锐边和凸起,无断裂的单线。
导体结构和导体直流电阻应符合IEC 60228的要求,导体单线的断裂伸长率应不小于15%。
对于耐火型电缆,应在导体表面绕包云母带,云母带的层数和搭盖率以电缆能通过IEC 60331-21的耐火试验为依据。
导体应符合 IEC 60228 中第2类镀锡铜导体。
5.3.1.3绝缘
绝缘材料应符合IEC 60092-360规定的交联聚乙烯材料。
绝缘应满足挤出形式。
电缆的绝缘标称厚度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所有电缆绝缘平均厚度应不小于标称厚度,绝缘很薄处厚度应不小于标称厚度的 90%-0.1mm。
耐火电缆中云母带的厚度不应计算在绝缘厚度内。
表 1 绝缘标称厚度
截面,mm2 | 额定电压,V | 交联聚乙烯绝缘,mm |
1.0 | 150/250 | 0.6 |
1.5 | 150/250 | 0.6 |
绝缘线芯采用颜色识别,每个线对绝缘颜色为白色和黑色。
线对识别采用数字标识,线对数字凸印或喷印在绝缘上。
5.3.1.4对线组
成缆元件为对线组,对绞节距应不大于120mm。
为减少串音,相邻各对线组应采用不同的节距。
5.3.1.5分屏蔽
分屏蔽应为铝/聚酯带,螺旋包裹,铝箔部分在内侧,聚酯部分在外侧,屏蔽绕包搭盖率不小于25%。
铝箔厚度应不小于0.008mm,聚酯带厚度应不小于0.01mm。
引流线应满足截面为 1.0mm2第5类镀锡铜绞合软导体,引流线导体直流电阻20℃时应不大于20.0Ω/km,引流线应与屏蔽带金属面保持电气接触。
每个分屏蔽外应绕包一层 PETP 聚酯带。
5.3.1.6总屏蔽
电缆总屏蔽应为铝/聚酯带,螺旋包裹,铝箔部分在内侧,聚酯部分在外侧,屏蔽绕包搭盖率不小于25%。
铝箔厚度应不小于 0.008mm,聚酯带厚度应不小于 0.01mm。
引流线应满足截面为 1.5mm2第5类镀锡铜绞合软导体,引流线导体直流电阻20
裁线机℃时应不大于13.7Ω/km,引流线应与屏蔽带金属面保持电气接触。
分屏蔽和总屏蔽的引流线应互相绝缘。
5.3.1.7内护套
电缆应采用挤出的内护套,材料应为低烟无卤聚烯烃。
内护套的平均厚度参数,请按照 2017 版 IEC 6009-376 第 5.7 Inner sheath 的要求执行,其低烟无卤特性应符合IEC 60092-350的相关要求。
内护套应能剥除而不损伤内部结构。
5.3.1.8铠装
电缆应采用镀锌钢丝编织铠装,编织覆盖率不低于 90%。
5.3.1.9外护套
电缆外护套应采用IEC 60092-360中型号为SHF2的低烟无卤交联聚烯烃材料。
如需方有耐UV性能要求,外护套应满足耐日光老化性能。
一般阻燃电缆外护套颜色应为黑色或灰色,也可由需方指定;本安电缆外护套颜色为蓝色,耐火电缆外护套颜色为橙色。
外护套的挤包应均匀,断面无目力可见的气孔或缺陷,外护套表面应光滑平整、色泽均匀。
外护套平均厚度应不小于标称厚度,电缆外护套上任一处厚度不小于标称值的 85%-0.1mm。
5.3.1.10电缆外径
成品电缆应外形圆整,按 GB/T 2951.11—2008 的规定测量电缆外径,电缆的标称外径和偏差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标明。
5.3.1.11电缆标志标记
成品电缆的表面应有制造厂名、型号规格、额定电压和燃烧特性(如IEC 60332-3-22,IEC 60331-21等)的连续标志;电缆所有标志应字迹清楚、容易辨认、耐擦;电缆长度序列编号(以 1m为基本单位的有效长度)的标记应连续,不得跳码。
5.3.1.12电缆燃烧性能等
所有型号电缆应满足低烟无卤阻燃电缆,阻燃性能应符合IEC 60332-3-22规定的成束燃烧试验的规定;电缆应按IEC 61034-2的规定进行烟密度试验,很小透光率应不低于60%;电缆所有部件的无卤特性应满足以下要求:pH ≥ 4.3,γ ≤ 10μS/mm,HCl ≤ 0.5%,氟含量≤ 0.1%。
5.3.1.13耐火性能
阻燃耐火电缆,除满足5.3.1.12的要求外,耐火性能还应符合 IEC 60331 规定的线路完整性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