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爆线检验规则 检验分类本标准规定的检验分为例行检验(检验类型代号 R)、抽样检验(检验 类型代号 s)和型式检验(检验类型代号 T)。
例行检验由制造厂在所有成品电线制造长度上进行的用以验证电线完好性的 检验。
抽样检验由制造厂按规定的频度在成品电线试样上或在取自成品电线的试样 上进行的用以验证成品电线符合规定要求的检验。
型式检验在批量提供本标准中的一种型号的电线之前,为了验证其符合指定 用途时具有满意的性能特性而进行的检验。
在完成型式检验后,一般不
裁线机需重复进行,但当对电线的性能特性有影响的原材料、设计和制造工艺有 改变时才需重复进行型式检验。
检验规则产品应由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按表 3 规定的例行检验(R)和抽样检 验(s)项目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
出厂产品应附有产品检验合格证。
序号 | 检验项目 | 要求的条文号 | 检验类型 | 试验方法 |
11 . 11 . 222 . 12 . 22 . 32.434 4 . 1 4 . 25 | 结构和尺寸检查绝缘很薄点厚度成品外径镀锌钢丝性能检验抗拉强度断裂伸长率镀锌层均匀性镀锌层牢固性 导体直流电阻试验 浸水电压试验500V 交流 电压试验(允许 以火 花试验代替)1000V 交流电压试验DBGV 型成品引爆线柔软度试验 | 4 . 4 . 1 4 . 2 . 2 4 . 4 . 24 . 4 . 3 4.4.4 | T,s TTTTT,sT,R R TT,s | GB/T 2951 . 1GB/T 2951 . 1 GB/T 4909 . 3 GB/T 4909 . 3 本标准附录 A 本标准附录 AGB/T 3048 .4 GB/T 3048.8(GB/T 3048.9 或 GB/T 3048. 15) 本标准 5 . 3 |
抽样检验抽样检验的每批抽样数量由供需双方协议规定,如用户不提出要求 时,由制造厂按每批产品的 5%抽样检验,并不少于 3 圈(盘),不多于 10 圈(盘) 。
抽样检验项 目的试验结果不合格时,应加倍抽样进行第二次检 验,仍不合格时,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型式检验应从经例行检验和抽样检验合格的产品批中抽样,按表 3 规定进行 型式检验(T)。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b)正式生产后,如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正常生产每两年;d)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f)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外观检查产品的外观用目力逐件检查。